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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二手房新政策:购买二手房将可使用组合贷

2009年04月27日 10:28    来源:京晨报

  从下周一起,购房者可选择“公积金+商贷”的方式购买二手房,即在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时,选用商贷补足,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节省利息支出。据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副主任潘峰介绍,目前这项业务只在建行推出,今后将在工、农、中、交等银行逐步开展。

  以往购买二手房时,只有公积金贷款和商贷两种方式,如果贷款额度超过了公积金可贷上限,购房者只能选择利息更高的商贷。组合贷政策施行后,购房者只需就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部分向建行申请商贷,公积金和商贷之间没有比例限制。

  潘峰表示,办理二手房组合贷款有两种方式:一是借款申请人通过担保中心认证的14家经纪机构办理,贷款资金在买卖双方办理完交易契税手续取得契税凭证、建委出具的领取通知单及中介公司出具的过户证明后放贷;另一种是抵押担保模式,没有中介公司参与,贷款资金在办理完产权过户并完成抵押登记后放贷。第一种方式的办理时间更短一些。

  经认证的14家中介机构包括链家、中大恒基等。记者了解到,公积金中心会对中介机构进行考核认证,因此可办理组合贷的中介机构会有所调整,市民可拨打96155随时查询。

  提醒

  签订购房合同即可申请办理

  据介绍,组合贷款须本人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申请,贷款人须同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和商业银行贷款条件,其中购买城八区二手房到位于方庄环岛东的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申请,远郊区县二手房购买者到各区、县的管理部门提出组合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潘峰提醒说,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以后即可申请组合贷款,而不必等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再申请,这样可大大节约审批和放贷时间。

  潘峰表示,在目前公积金和商贷对二套房认定标准不一致的情况下,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以商贷的认定标准为准。

  还需要提醒的是,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应提供两个建行的还款账户(两张还款卡或两个还款存折)分别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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