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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口话保险

2008年04月22日 14:43    来源:房产超市网

  消费者

  房屋按揭保险诸多问题不合理

按理说,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保险不仅让众多消费者圆了自己的住房梦,而且有效地防范了银行的信贷风险,这一举两得的好事应该叫好又叫座才对,然而现实却并非如此.

张女士前年以按揭方式买了一套36.95万元的住房,按揭保险费率为0.7‰,当时被要求一次性交清15年的总保险费3759元。上个月她提前还清了贷款,然而到保险公司退保,保险公司只退了2124元,张女士不解,才过一年多,3759元的保险费竟被扣掉了1600多元。我的保费是15年的,保险公司怎么承担一年多的风险就扣掉了近半数的保费,这太没道理了。张女士对此颇有微词。

提及住房按揭保险,杜女士气不打一处来:我按揭贷款30万元,如果这房子出了事,保险公司最多赔偿10万元,而且保险合同规定本保险第一受益人为贷款银行,而投保人享有哪些权益却没有写明。

弄不懂住房按揭保险的远不止张女士和杜女士。李先生说:我弄不明白,我交了按揭保险费,为什么第一受益人是银行?既然保险是为了降低银行提供贷款购房的风险,那为什么不由银行交保费,却要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连日来,消费者对住房按揭贷款保险看法颇多,记者难以一一详述,只能对质疑的焦点归纳如下:

保险过度不合理一是保险金额过度。现在的保险不是以抵押房屋建筑价格的多少来确定投保金额标准,而是采用商品房销售价格作为保险金额,大大超过了作为抵押房屋的实际保险价值。因为在商品房的销售价格中,土地使用的价格占了30%以上,而土地几乎是不存在风险的。

二是保险期限过度。对于商品房是期房的来说,大多短在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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