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
我相信很多朋友在生活中都听说过商品房和安置房,但是对于这两者的区别,很多朋友却不是特别的清楚因为混淆了这两个概念而遭受了巨大损失。因此,对于购房者来说,有必要找出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所以今天小编主要介绍两者的区别。
一、商品房的定义
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土地使用权转让后经营的房屋。开发商建造的商品房的土地性质为转让性质,买卖时无需支付土地转让费。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商品房实际上是指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交易的各种商品房,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股票房)等。
二、安置房的定义
安置房实际上是指政府需要占用人民的房屋和土地,因为各种公益性建设项目需要安置被拆迁居民建造的房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只能在取得安置房产证后进行。但是,安置房的土地性质一般是分配的。如果转让,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其他转让交易与普通房屋没有区别。
三、商品房与安置房的区别
1.产权差异
许多安置房屋由国家免费使用,因此其土地性质是分配的。如果安置房屋需要再次交易,则应支付土地转让费。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房屋所有权所有权和完全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转让,可以正常上市交易。
2.质量差异
安置房由于利润有限。所以说建筑商很有可能会偷工减料从中谋取一定的利润。当然,也有比较负责的或者示范工程之类的,质量相对较好的安置房。但是商品房的建设通常都会保证质量,因为想要销量好的话,房屋质量必须要有保障。
3.交易时间限制
许多安置房屋都有交易时间限制,即规定房地产登记程序完成后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但在这方面没有规定,你可以随时购买,当然,你也可以随时转让。
看完上面关于商品房和安置房的区别,相信大家对这两种不同类型的房子都有自己的理解。其实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土地的性质。建议选房时首先要确定房子的性质和土地的性质。如果真的想买安置房,就要约定土地出让金由哪方支付。